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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财政局关于林业生态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及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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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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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阿州财农[2017]113号)312.71万元,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12.71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助300万元 ,已于20171016日(黑财农[2017]56号)下达资金到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阿州财农[2017]111号)233.49万元,用于现有人口工程区森林管护36.49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73.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29万元,造林补助2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50万元,已于20171016日(黑财农[2017]55号)下达资金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3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阿州财农[2017]159号)21万元,用于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的森林护林员补助,已于20171016日(黑财农[2017]57号)下达资金到黑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黑水县财政局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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