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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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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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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川财建〔201756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黑水县创建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黑水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二)实施单位:黑水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黑水县 

  (四)建设内容:改造建成1个黑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0个乡镇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打造黑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改造升级1个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建成黑水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体系;加强农村产品电商品牌培育,建设黑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黑水县电子商务消费扶贫体系,加强黑水县农村产品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应用,加强黑水县公共品牌宣传推广促进农产品上行,建设黑水县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和生态农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在县域内推广移动支付应用;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组织各类培训3000人次以上。 

  (五)实施期限:201712月至20196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3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企业自筹资金1400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示范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着力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分重点,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完善企业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构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产业支撑体系。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有效发挥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功能,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确保质量,规范实施。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扶贫的质量和成效。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实施示范项目,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推进农村电商扶贫健康规范发展。

    、工作目标

  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2019年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在全县乡镇覆盖率达100%,行政村和社区覆盖率达5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辐射,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各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农产品上行。(总投资24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32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00万元。) 

    1.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农村工业品电商品牌培育。

  一是围绕黑水县优势产业(如色湾藏香猪产业、凤尾鸡产业、黑水中蜂产业、早实核桃产业、道地中药材产业等农特产业,圣洁冰川、九千年泉水、冰山牦牛肉干等食品加工企业,达古冰山、卡龙沟、三奥雪山、奶子沟彩林、雅克夏等景区周边乡村旅游和民宿产品)进行产品品牌开发培育推广;二是建立主要电商农产品包装标准,统一开发电商包装;三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营销活动不断提升特色商品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以及市场占有率。 

  建设期限:20183月—20193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0万元,企业自筹180万元。 

    2.农产品电商质量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集中统一建设农产品电商质量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并对全县的上线产品开放和共用。一是建立不同品类农产品电商质量规范,严格根据质量规范进行生产、流通,将符合质量规范的商品贴标进行网络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可信的优质商品。二是建设具有溯源功能的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对本土农产品质量进行统一认证、统一平台、统一管理。以标准化、市场化、可追溯为要求,对县域内多个农特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抓起,实现“一品一码”。三是积极开展县域优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三品一标”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确保认证品牌的内在质量。 

  建设期限:20183月—20193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 

    3.电子商务消费扶贫体系建设。

  利用先进的大数据分析、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建设黑水县电子商务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从底层扶贫数据统一录入、统一存储、统一管理着手,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靠且精准,帮助贫困信息与帮扶信息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对贫困数据多口径、多角度的查询、分析与统计,为黑水县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与手段。主要包括建立扶贫产品库、扶贫企业库、销售渠道对接、消费扶贫管理业务系统。鼓励社会大众消费黑水县贫困户生产的优质产品,刺激黑水县生产加工经营优质农产品,以提高贫困群体收入和生活质量。对县域内贫困户参与生产的企业或专合社产品进行认证、应用。 

  建设期限:20183月—201812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 

    4.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农资产品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应用(实施企业自筹资金,不使用财政资金)。

  一是2个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黑水县地方馆或专区,鼓励、支持、帮助县内优质农场、农家乐、专合社产品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电商应用,开展网络营销。二是开设黑水县“网上供销社”,实现农资产品电商应用,方便农户通过网络订购农资产品,享受农资产品配送到村服务。 

  建设期限:20183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40万元(企业自筹)。 

    5.县域公共品牌宣传。

  大力推广阿坝州综合农产品公共品牌“净土阿坝”和黑水县综合农产品公共品牌“雅克夏”的应用。一是积极推动黑水电商事业宣传推广,通过新媒体、电视、服务站、服务点等渠道,对外树立黑水电商优质形象,促进县域整体电商应用和农产品上行;对内提升黑水县城乡居民对黑水特色电商品牌的认知,营造氛围、扩大影响,促进黑水县电商应用。二是积极推动阿坝州和黑水县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应用和推广,对符合质量规范、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可贴标使用公共品牌,使公共品牌成为黑水县的“优质价优”名片。 

  建设期限:20183月—2019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40万元。 

    6.黑水县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建设

  建设黑水县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采集县域实物型(农产品等消费品)和服务型(旅游、住宿、餐饮等)电子商务大数据,通过对采集数据进行清洗、分析形成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报告,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帮助农户、企业、景区、客栈等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市场发展状况,实现精细化生产和运营,提升增收能力,实现精准营销。 

  建设期限:20183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12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 

    7.县域内移动支付应用

  在黑水县域选择部分商业区通过免费帮助商户制作收款二维码或应用聚合支付等方式,促进黑水县移动支付应用普及。良好的移动支付基础一方面方便外来游客在本地消费,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县域老百姓对移动支付、移动电商的理解,从而促进微商、移动电商等的应用。 

  建设期限:20186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万元,企业自筹10万元。 

    8.黑水县生态农业信息化服务系统建设(实施企业出资,不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黑水县生态农业信息化服务系统属于公共服务类系统,而非销售系统,系统包含生态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生态农业企业服务平台、农资服务平台、生态农业物联网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大宗农产品交易平台等模块。通过搭建生态农业信息化服务系统,将原本各自为阵的职能单位和服务网站都聚合在一起,为“大农业”服务,让涉农从业人员只要登陆“黑水县生态农业信息化服务系统”,就能解决多数涉农事务。 

  建设期限:20186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企业自筹) 

    9.县域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改造升级

  一是在原有仓储中心基础上改造升级1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500平米以上),向全县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分拣服务、代发服务、物流公共服务等。二是购置或租赁冷链车辆和普通物流车辆,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三是同时设立物流快递仓库、普通商品仓库等,鼓励国内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共享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社会物流等配送资源,引导各类物流主体通过集散中心开展统一配送服务。 

  建设期限:20183月—2019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0万元,企业自筹220万元。 

    10.众包物流系统建设(实施企业出资,不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开发县域众包物流系统,采用众包模式,像UBER、滴滴一样,开通、推广、宣传乡村众包物流软件的使用,发挥往来于城市、县、乡(镇)村之间政府、单位、社会、物流车辆货箱闲置的资源优势,为货主寻找更快捷、更实惠的运输车辆,为车主提供增加收益机会,让物流供需信息的匹配更加轻松便捷。同时,通过冷藏货箱的配置,实现农村生鲜农产品的快速冷链送达。 

  建设期限:20184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企业自筹)。 

  (二)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改造建设(总投资9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0万元)。 

     1.黑水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建设。改造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500平米以上),开展培训、宣传、外联、活动、信息、研究、运营等工作,作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的推动引擎和服务机构。主要功能包括:商务中心、培训孵化中心、品牌营销中心、信息中心、旅游电商促进中心、创客中心等;进行网销产品信息采集、文案拍摄、品牌打造、渠道营销、售后服务,为从事电商创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交流、管理咨询等服务。

  建设期限:20183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0万元,企业自筹350万元。 

    2.乡(镇)村及社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依托乡镇、村寨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农资店、邮政所、银行、运营商服务网点等进行升级改造,整合专业服务资源,在全县改造建成80个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含17个乡镇和63个村或社区),与已建立的4个村级站点合并运营,实现电商服务网络和电商应用在乡镇级100%、行政村和社区50%以上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100%辐射。电子商务服务站统一门头和功能说明,配备电脑、显示屏、货架及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电子商务服务站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工业品、消费品、农资农具的网络代购服务,代缴费、预定车(机)票、旅游查询、医院挂号、送货上门、站点自提、货到付款、网络支付、小额贷款等便民服务;同时,以服务站为依托,收集当地农产品信息,实现物流收单,为农民提供农产品网销服务,促进农产品进城。 

  整合资源,乡镇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同时作为乡镇和村级的物流快递收发点,打通村社至乡镇之间的电商物流双向通道,实现仓储、转运、自提、送取货等服务,解决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建设期限:20183月—20181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 

  (三)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育(总投资2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万元) 

  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开发适合农村人群的课件和教程、教材,对县、乡、村三级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培训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各类电子商务培训合计3000人次以上,包括:  

    1.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性培训。

  举办针对乡镇工作人员、专合社、企业、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青年、贫困户的电子商务下乡培训,培训方向为电商基本知识、发展趋势、PC电商和移动电商、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网商(微商)营销等,培训人次不少于2000人次。 

  策划、制作电子商务进农村动漫教学视频,并在黑水县电视台播出,扩大农村电商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设期限:20183月—2019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万元。 

    2.电子商务创业人才系统培训。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增值培训,面向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青年、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创业青年、企业电商负责人、专合社有责任和有条件贫困农户等开展扶贫培训、实操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等。课程内容包含网店开设、店铺装修、店铺运营、网络营销、新媒体传播、移动营销、电商物流、客服、常用软件操作、案例分享、品牌打造等。增值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次以上。 

  建设期限:20183月—2019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万元。 

    五、资金安排

  建设黑水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投资总额3600万元,所需投入由中央财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共筹。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实施企业自筹资金1400万元。 

  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资源浪费。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有关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不低于50%,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高于15% 

  所有建设内容中,财政资金投入占比超过50%的项目采购设施设备形成的资产均统一纳入国有资产,出台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78月—20182月)。一是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主要包括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农村产业基础情况、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农村物流快递情况等。二是结合县情及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目标,确定具体实施内容及实施路径,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文件。三是召开县级相关部门协调会,推动相关资源的整合工作。四是完善黑水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3月—20193)。其中20181月至20193月为项目实施阶段,一是公开引进项目实施主体企业;二是实施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内容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4月—20196月)。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实施企业按照验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报请州商务、财政和扶贫部门正式验收,验收结果报商务厅、财政厅局备案。同时,财政、商务、扶贫部门按规定做好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最后,全面总结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形成全县电商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实施主体

  黑水县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责任主体,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和全过程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协助实施;项目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项目组织实施主体(企业),并通过县政府官网、省商务厅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示。 

  经公开遴选确定的实施企业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验,有较强市场统筹和投融资能力,必须承诺按要求上报经营信息。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黑水县人民政府作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具体工作负总责,并承担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任,推进农村电商与精准扶贫脱贫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的作用。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黑水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是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着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企业整合并完善网络体系。各乡镇要主动跟进,协调解决站点场地、产销衔接等问题,负责收集农产品和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确保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水政府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企业、先进个人、特色产品等突出典型,认真及时总结,并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发展。 

    (四)强化政策支撑。

  积极搭建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落实国家信息惠民和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创新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方式,中央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支持实施主体企业及重点项目,加大政策协同力度,出台当地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好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带动贫困人口享受电商发展带来的收益。 

    (五)建立考评机制。

  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建立承办单位考评机制,承办单位必须定期上报经营信息。 

    (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督促检查。

  积极选择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监督审核,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顺利完成。 

    (七)强化项目信息管理。

  在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总结项目亮点,根据统计局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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