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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2016年“10+1”民生工程及21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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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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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县将紧紧围绕落实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和全州“10+1”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按照全县“盯紧一个目标,破解两大瓶颈,补齐三块短板,拓展四大路径,建设五个黑水”工作思路,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幸福度和满意度。2016年,全县“10+1”民生工程及21件民生大事各级财政预计安排资金共2.83亿元。

10+1”民生工程 

    

  一、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巩固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邮政银行、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一)工作目标。 

  实施幸福美丽家园提升巩固工程30个。 

  (二)项目资金。 

  预计安排资金90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一)工作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67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0 %以内。2013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品牌培训10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600人,创业培训25人。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其创新创业。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400人。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76% 

  (二)项目资金。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预计安排资金11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2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3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此项目暂无资金计划。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预计安排资金2.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待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确定。 

  三、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农村扶贫解困。扶持1781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13个贫困村摘帽。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9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61件,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480060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5.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帮助30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对残疾人扶持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2名贫困和福利机构内脑瘫儿童提供救助。为1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服务。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和贫困家庭脑瘫儿救助待专家筛查后确定。 

  (二)项目资金。 

  1.农村扶贫解困。预计安排资金261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15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1000万元。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预计安排资金42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200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10万元。 

  3.法律援助。预计安排资金7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预计安排资金173.56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困难职工救助。预计安排资金10万元,均为县级预安排资金。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预计安排资金2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10万元。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预计安排资金2万元,均为州级安排资金。 

  四、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工作目标。 

  1.民族地区教育。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达3992人;在实施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免除1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和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2.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7500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26名患者。 

  3.12084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为有效缓解农户储粮设备简陋、损耗严重问题,促进农户增收,向全县12084户农户配备新型小粮仓。 

  (二)项目资金。 

  1.民族地区教育。预计安排资金1957.5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96.93万元、州级安排资金27.47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233.13万元。 

  2.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预计安排资金50.6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5.62万元、州级安排资金5万元。 

  3.12084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预计安排资金507.5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47.11万元、农户自筹资金60.42万元。 

  五、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 

  (一)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全免费。全面实行“三免一补”,对5273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对3992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2.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计划,中职学校招收20人。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4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为327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0人。团县委根据捐方意愿选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5273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 

  5.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解决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5273名学生取暖问题。 

  6.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在高考招生录取时,省级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考生填报意向、考分等统筹确定具体招录任务。 

  (二)项目资金。 

  1.义务教育全免费。预计安排资金1156.9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77.66万元、州级安排资金17.36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61.96万元。 

  2.职业教育。预计安排资金3.96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计安排资金56.24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4.46万元、州级安排12.54万元、县级安排29.24万元。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预计安排资金  421.84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预计安排资金105.46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6.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待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确定。 

  六、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26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5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25700人,参保缴费人数达17500人。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个;为20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达到420元。 

  5.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2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二)项目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预计安排资金3621.84万元。其中:州级安排资金3601.84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2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计安排资金842.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14.4万元、州级安排资金13.6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 114.9万元。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预计安排资金23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8.25万元、州级安排资金74.42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52.33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安排资金2744.84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16.48万元、州级安排资金98.66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147.63万元,自筹资金582.07万元。 

  5.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待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确定。 

  七、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工作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 

  2.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核定取消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补助。 

  3.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的标准对全县80对符合条件的未婚青年实行统一的检查项目,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较2015年提高5%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全县167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二)项目资金。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计安排资金279.4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2万元、州级安排资金44.41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13.04万元。 

  2.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预计安排资金20.2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11万元、州级安排资金6.11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8万元。 

  3.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预计安排资金2.4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万元、州级安排资金0.29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1万元。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计安排资金4.01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01万元。 

  八、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财政局) 

  (一)工作目标。 

  1.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80户(含藏区新居建设)。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造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1300户。 

  (二)项目资金。 

  1.新农村建设。预计安排资金56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预计安排资金260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九、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一)工作目标。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2 

  2.农村通信。新增通宽带村9个。其中电信公司1个,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4个。 

    (二)项目资金。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预计安排资金1390.29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农村通信。预计安排资金558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生态环境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一)工作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72.2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75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2.43万亩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草原禁牧补助49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62.40万亩。 

    (二)项目资金。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预计安排资金1590.95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预计安排资金773.5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一、文化体育工程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县委 

    (一)工作目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团省委依据捐方意愿选择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 

  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建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施13个。 

  3.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7万人次。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476场次。 

  5.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24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 

  6.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1个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 

  7.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123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二)项目资金。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预计安排资金114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预计安排资金5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3.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此项目暂无资金计划。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预计安排资金29.5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广播村村响工程。预计安排资金7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6.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预计安排资金10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7.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预计安排资金24.26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1件民生大事 

    

  一、完成2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 

  完成全县2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预计安排资金72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完成280户藏区新居建设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加快推进藏区新居建设,完成280户藏区新居建设任务。预计安排资金56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三、改造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1300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全县完成改造改造危旧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1300户。预计安排资金260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按照中央医改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城乡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20元。预计安排资金126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1.84万元、州级安排资金5.66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8.5万元。 

  五、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加强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以及其他地方病的防治,控制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扩散。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以及其他地方病免费治疗在治疗人数达59人。预计安排资金13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5万,州级安排资金15万,县级预安排资金15万。 

  六、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 

  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通过今明两年时间,使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定扶贫标准,2016年增发差额的50%预计安排资金438万元。其中:州级安排资金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68万元 

  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在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向全县970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预计安排资金69.84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7.94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41.9万元。 

  八、提高全县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提高全县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在校学生人数对全县现有的1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400元补助办学经费。预计安排资金13.0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54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6.54万元。 

  九、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在义务教育全免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全县1117名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及公办普通高中327名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预计安排资金126.94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60.16万元、州级安排资金20.03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46.75万元。 

  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预计安排资金6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一、继续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秋季学期继续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确保应读就读。预计安排资金3.96万元(用于招生体检),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二、实现13个贫困村脱帽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 

  加大扶贫力度,实施精准扶贫,实现1781人脱贫,1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预计安排资金261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15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1000万元。 

  十三、地质灾害点监测(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完成309个地质灾害点监测。预计安排资金92.7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四、建设8个贫困村文化室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8个贫困村文化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预计安排资金28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五、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36亿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36亿元。资金计划待上级下达后确定。 

  十六、加快建设“1小时医疗服务圈”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加快建设“1小时医疗服务圈”,购置3台农村急诊急救救护车,新建知木林中心卫生院住院部项目,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预计安排资金210万元,均为县级预安排资金。 

  十七、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卫生监督协管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预计安排资金27.5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八、巩固提升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成果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 

  巩固提升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成果,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待上级下达计划后确定。 

  十九、开展常态化义务巡诊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指导,把义诊巡诊制度化、常态化,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义诊巡诊活动,全年实现义务巡诊人次52020人,完善健康档案53800份,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预计安排资金15万元,均为县级预安排资金。 

  二十、开发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发公益性岗位195个。预计安排资金16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一、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电力公司) 

  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2380户户表改造,切实解决“用电难”问题。预计安排资金238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90万元、企业(省电力公司)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1190万元。 

    

  附件:黑水县2016年“10+1”民生工程及21件民生大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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