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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教育与就业脱贫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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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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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教育对促进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推进教育惠民、技能富民、就业扶民,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我县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在全县17个乡镇,123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中,以64个贫困村,2050户贫困户,6815人贫困人口为主,全县适龄受教育的青少年儿童和薄弱学校,全县贫困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二、总体目标 

  始终坚持“强中间、拓两头、提质量”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抓住“教育改革、素质教育”两个重点,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教师整体素质、教育社会形象”三个提升,打好“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扶贫、安全稳定”四个攻坚战,积极推进教育供给侧改革,2020年,全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水平,补齐教育短板加大师资队伍和学校干部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办好寄宿制学校;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集中力量办好1所县高完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普遍开展创新教育、创造教育和创业教育;以德树人,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脱贫致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0年,力争基本实现村村有幼儿园、乡乡有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格局。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2020年,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创业带动为手段,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规模扩大、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工作目标 

  (一)着力构建覆盖全县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人人能上学。全县205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得到全面资助,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 

  (二)着力构建统筹城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6年,全县各学校实现规范化办学。幼儿园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到2017年,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到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70%完成标准化建设。到2019年,全县各学校均衡优质发展,建立起适应黑水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系。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到2020年,全县教育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三)着力构建职业技能提升的工作机制,保障贫困家庭劳动力有一技之长。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劳动者每年得到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贫困村产业带头人每年都能接受一次培训;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转移劳动者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至少有一名劳动者接受培训。 

  (四)着力构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工作机制,保障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推进措施 

  (一)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继续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模式,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利用贫困村活动室或闲置校舍改造扩建幼儿园,加快贫困村学前教育发展,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解决贫困村幼儿就近“入园难”的问题。继续探索“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力争2020年创建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加大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乡村保教人员不足的问题。到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到2020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要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障特殊教育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做好接受并顺利通过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相关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保留的教学点,逐步撤并芦花中心校和泽盖寄小,建成城关二小,因地制宜开展“双语”教育。到2017年,建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义务教育保持高位普及,小学和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川教〔2012184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基本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 

  3.特色发展高中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形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合理分流生源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做到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积极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加快县中学高中部项目争取建设力度,力争2018年前完成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集中全县力量办好县中学。用好内江、资阳对口援助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内江志远班”、“雁江志远班”、艺体班,构建有利于高中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开展多样化学校评价,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发展。 

  4.构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局长、乡(镇)长、校长(园长)、村长、家长“五长”责任制,特别是落实父母第一监护人的责任,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阿坝州教育条例》,抓好贫困生的劝学工作;对贫困生实行入学通知书、学生流失监控和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制度;广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加强教育执法,依法推进控辍保学。到2017年,义务教育保持高位普及,小学和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 

  5.构建特殊群体关爱体系。以服务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残疾学生、“五失”青少年(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为重点,着力解决特殊群体学生在亲情关爱、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村居管护机制,每个村(居)委会确定专门人员从事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不断提高留守儿童寄宿比例,健全学校教育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机制,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2016年完成18所“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通过远程设备建立亲情桥梁,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全程资助,完善留守儿童教育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社会关爱机制,广泛动员、充分整合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爱心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现留守儿童建档率100%,小学巩固率100%,资助率100% 

  6.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教育改革,认真落实《中共黑水县委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黑委〔201250号)文件要求,全面实施《黑水县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建设“高效课堂”,启动美丽校园建设,2016年成立名师工作室,扎实推进校本教研、网络教研、学科专业共同体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特色学校评估体系,积极发展特色教育。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 

  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三通两平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2016年,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2017年,与国家、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计算机师机比、生机比达到省定标准。 

  8.年度任务 

  2016-2020年基建建设项目63个,18所学校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总投资22181万元。 

  12016年基建建设项目16个,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6所,投资10876万元。其中改扩建幼儿园7所,改扩建面积700平方米,设施设备7所,投资260万元;新建教学用房项目学校9所,新建面积36400平方米,投资10425万元;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6所,投资191万元。 

  (2)2017年基建建设项目21个,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总投资8640万元。其中改扩建幼儿园11所,改扩建面积1100平方米,设施设备11所,投资220万元;新建教学用房项目学校10所,新建面积34500平方米,投资8320万元;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投资100万元。 

  (3)2018年基建建设项目11个,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投资1240万元。其中改扩建幼儿园8所,改扩建面积800平方米,设施设备8所,投资160万元;新建教学用房项目学校3所,新建面积3300平方米,投资980万元;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投资100万元。 

  (4)2019年基建建设项目9个,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投资金280万元。其中改扩建幼儿园9所,改扩建面积900平方米,设施设备9所,投资180万元;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投资100万元。 

  (5)2020年基建建设项目6个,配备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投资1145万元。其中改扩建幼儿园4所,改扩建面积400平方米,设施设备4所,投资80万元;新建教学用房项目学校2所,新建面积3300平方米,投资965万元;教学仪器和信息化设备3所,投资100万元。 

  (二)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族宗教局) 

  1.实施学前教育“一减一助”政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质量”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要求,减免学前教育保教费,标准为750/.年;提供午餐费补助,标准为800/.年(全年按200天计算)。 

  2.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标准为小学700/.年、初中960/.年;免教材费,标准为小学75/.年、初中155/.年;免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30/.年、初中40/.年;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1700/.年。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800/.年。认真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学生取暖计划,标准为200/生年。 

  3.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两减一助”政策。减免学费,标准为7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2000/.年,覆盖面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人数的50%;免教材费,标准为600/.年;生均公用经费400//年。对到内地中职学校就读“9+3”的中职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标准为学制3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费补助3年,前两年每生每年3000元,第三年每生1500元,不足部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交通、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3年,每生每年1500元。对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学制3年的免除学费3年(含5年制高职前三年),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费补助3年,前两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每生750元(只有州内中职学校享受),不足部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 

  4.年度任务 

  2016-2020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共投资11808.582万元。 

  (1)2016年度十五年免费教育预计7500人,投资2158.14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预计1500人,保教费、午餐补助和生均费247.5万元;小学阶段预计40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2733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1186.61万元;初中阶段预计16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1359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575.83万元;高中教育阶段预计4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344人,免教科书费、减免学杂费、生均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学生人数的50%)共202.368万元。 

  (2)2017年度十五年免费教育预计7750人,投资2218.66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预计1600人,保教费、午餐补助和生均费共264万元;小学阶段预计40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2764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1200.905万元;初中阶段预计16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1384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590.855万元;高中教育阶段预计4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369人,免教科书费、减免学杂费、生均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学生人数的50%222.768万元。 

  (3)2018年度十五年免费教育预计8050人,投资2293.12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预计1700人,保教费、午餐补助和生均费共280.5万元;小学阶段预计41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2796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1215.37万元;初中阶段预计17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1410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606.05万元;高中教育阶段预计5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394人,免教科书费、减免学杂费、生均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学生人数的50%)共256.768万元。 

  (4)2019年度十五年免费教育预计8350人,投资2366.9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预计1800人,保教费、午餐补助和生均费共297万元;小学阶段预计41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2826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1229.495万元;初中阶段预计17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1434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620.905万元;高中教育阶段预计65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419人,免教科书费、减免学杂费、生均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学生人数的50%)共288.32万元。 

(5)2020年度十五年免费教育预计8650人,投资2446.0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预计1850人,保教费、午餐补助和生均费共305.25万元;小学阶段预计42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2857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1243.79万元;初中阶段预计18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1459人,免作业本费、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高海拔取暖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金共635.93万元;高中教育阶段预计800人,其中寄宿学生人数444人,免教科书费、减免学杂费、生均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学生人数的50%)共338.368万元。 

  (三)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 

  1.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加大乡村教师公招力度,严格按核定编制及时补足配齐乡村教师,确保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教师,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服务期不低于5年。认真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和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2.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在全县教师中开展“讲和谐、树正气、比学习、争奉献、赛质量”活动。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继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建立“国培”“省培”“州培”“县培”和“校本研修”五级联动机制。鼓励乡村在职教师深造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名优教师奖励制度,对骨干教师实行奖励。2016年建立名师工作室,2020年全县名师人数达35人。2020年前城乡教师接受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继续深化“校长论坛”工作继续开展“送教下乡”、教学巡导、片区教研活动。 

  3.落实乡村教师待遇。认真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办法》。县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绩效工资分配在总体平衡前提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继续落实教师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落实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政策;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鼓励。 

  4.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领导和教师交流制度。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城镇教师支援学校制度,使城乡教师队伍在学历、职称、工资、教学能力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2016年,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每年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每年选派一定的优秀教师赴支教,教师到城关学校学习进修,并逐步加大选派力度。组织优秀教师巡回讲学、学科带头人送教下乡活动,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5.年度任务 

  2016-2020年共培养培训教师1250人次,落实1885人次教师生活补助,投资957.6万元。 

  (1)2016年度培养培训教师342人,落实370人才教师生活补助,投资312.4万元。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人,投资1.2万元;实施国培40人次,投资17.6万元;省级培训150人次,投资66万元;州级培训100人次,投资44万元;县级培训50人次,投资6万元;落实370人教师生活补助,投资177.6万元。 

  (2)2017年度培养培训教师202人,落实375人教师生活补助,投资269.2万元。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人,投资1.2万元;实施国培50人次,投资22万元;省级培训20人次,投资8.8万元;州级培训90人次,投资39.6万元;县级培训40人次,投资6万元;落实教师生活补助,375人,投资180万元。 

  (3)2018年度培养培训教师232人,落实380人教师生活补助,投资264.4万元。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人,投资1.2万元;实施国培20人次,投资8.8万元;省级培训50人次,投资22万元;州级培训100人次,投资44万元;县级培训60人次,投资6万元;落实380人教师生活补助,投资182.4万元。 

  (4)2019年度培养培训教师222人,落实380人教师生活补助人数,投资264.4万元。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人,投资1.2万元;实施国培20人次,投资8.8万元;省级培训50人次,投资22万元;州级培训100人次,投资44万元;县级培训50人次,投资6万元;落实380人教师生活补助,投资182.4万元。 

  (5)2020年度培养培训教师252人,落实380人教师生活补助人数,投资273.2万元。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人,投资1.2万元;实施国培40人次,投资17.6万元;省级培训50人次,投资22万元;州级培训100人次,投资44万元;县级培训60人次,投资6万元;落实380人教师生活补助,投资182.4万元。 

  (四)实施教育援藏支教计划(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局) 

  1.认真做好教育援助工作。认真贯彻《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计划》,实施好浙江对口援建工作,加强与资阳市雁江区的支教和内江援藏工作,抓好《内江市援助黑水教育工作方案(2015-2017年)》的落实,实施好特色示范、跟岗提高、科研帮扶、资源共享、艺体代培、师生交流六大对口援助计划。 

  2.认真开展教育教学交流。积极推进校际间的合作交流,组团到内地学习课改先进经验,引入专家团队引领课堂改革,到2016年底,实现每所中小学校与一所内地学校结成对口支援关系,并选派一线教师到内地对口支援学校跟岗学习。完善援藏支教教师激励机制,改善援藏支教教师生活和住房条件,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长期援藏支教,加大教学交流力度。 

  3.年度任务 

  2016-2020年,共实施教师跟岗提高28人,投资42万元。 

  (1)2016年度教师跟岗提高5人,投资7.5万元。 

  (2)2017年度教师跟岗提高6人,投资9万元。 

  (3)2018年度教师跟岗提高5人,投资7.5万元。 

  (4)2019年度教师跟岗提高6人,投资9万元。 

  (5)2020年度教师跟岗提高6人,投资9万元。 

  (五)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教育局、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局) 

  1.实施就业创业能力提高计划。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对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未就业回乡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职业院校毕业生,优先推荐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对回乡创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现场招聘会”,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9+3”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加强与省内外用工单位的联系,加强与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基地,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力支持农牧民从事民族特色餐饮、农牧家乐创业,带动农牧民就近转移就业。 

  2.实施贫困劳动者致富能力提升计划。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学生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劳动者,特别是贫困村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雨露计划”等免费技能培训政策,采用订单、定岗、定向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本地企业就业的劳动者、贫困村产业带头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产业发展培训。 

  3.鼓励创业带动劳动者就业。抓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落实,鼓励外出返乡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或政府规划的创业园、创业街创办企业,吸纳县内扶贫对象在园区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人员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9+3”学生、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4.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继续开展9+3免费教育计划,实现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保持1:1的目标。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凡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的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程,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组织县域内初中毕业生到内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毕业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鼓励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对扶贫对象的中长期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5.健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得去、留得住。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对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考入一本和二本院校的学生,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6000元和4000元助学金。按规定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确保顺利入学;为省属高校毕业在基层就业的大学生申报学费奖补资金。 

      6.年度任务 

  2016-2020年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项目55个,总投资2316.86万元。 

  (1)2016年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406.46万元。其中创业培训30人,投资3万;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00人,投资75万;引领高校毕业生创业6人,投资6万;引领大学生创新就业30人,投资2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195人,投资162万;创业人员小额贷款10人,投资50万;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0人,资金0.5万元;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30人次,贷款金额24万元;申报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24人次,奖补金额36万元;资助建卡贫困户新入大学子女15人次,资助金额6万元;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220,投资3.96万元(用于学生体检)。 

  (2)2017年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433.85万元。其中创业培训40人,投资4万;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00人,投资85万;引领高校毕业生创业5人,投资5万;引领创新就业20人,投资3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200人,投资204万;创业人员小额贷款10人,投资50万;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2人,资金0.6万元;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34人次,贷款金额27.2万元;申报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30人次,奖补金额45万元;资助建卡贫困户新入大学子女15人次,资助金额6万元;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225,投资4.05万元(用于学生体检)。 

  (3)2018年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428.84万元。其中创业培训40人,投资4万;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00人,投资90万;引领高校毕业生创业5人,投资5万;引领创新就业20人,投资4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200人,投资230万;创业人员小额贷款10人,投资50万;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4人,资金0.7万元;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40人次,贷款金额32万元;申报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32人次,奖补金额48万元;资助建卡贫困户新入大学子女15人次,资助金额6万元;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230,投资4.14万元(用于学生体检)。 

  (4)2019年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522.76万元。其中创业培训40人,投资4万;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00人,投资95万;引领高校毕业生创业5人,投资5万;引领创新就业20人,投资4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200人,投资260万;创业人员小额贷款10人,投资50万;计划资助贫困大学生117人,资助金额100.8万元:其中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6人,资金0.8万元;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50人次,贷款金额40万元;申报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36人次,奖补金额54万元;资助建卡贫困户新入大学子女15人次,资助金额6万元;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220,投资3.96万元(用于学生体检)。 

  (5)2020年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562.95万元。其中创业培训40人,投资4万;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500人,投资100万;引领高校毕业生创业5人,投资5万;引领创新就业20人,投资5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200人,投资280万;创业人员小额贷款10人,投资50万;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8人,资金0.9万元;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60人次,贷款金额48万元;申报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40人次,奖补金额60万元;资助建卡贫困户新入大学子女15人次,资助金额6万元;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225,投资4.05万元(用于学生体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是教育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教育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规划,及时研究和有效解决教育扶贫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把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齐心协力,形成教育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教育投入。加大向国家、省、州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县级财政加大教育扶贫投入,新增财力要优先用于教育,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用于教育,依法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坚持多元投入,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教育扶贫。加强财政、审计部门对教育资助资金和教育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套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 

  (三)强化舆论宣传。围绕扶贫工作重点,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激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使教育扶贫工作成为一种自觉行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凝聚合力,努力扩大教育扶贫的参与面。 

  (四)严格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将教育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逗硬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教育扶贫工作实施考核机制,强化督政、督学和监测职能,加大对教育扶贫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求真务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年度教育扶贫目标任务的严格问责,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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