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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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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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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和《中共黑水县委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黑委办〔2015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消除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县17个乡镇123个村、4个居委会(社区),以64个贫困村、20506815名农村贫困人口中病患者和“老弱伤残”脆弱人群为主要对象,实施卫生计生扶贫。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十免三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努力实现所有贫困伤病人员得到有效治疗,所有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尽早让他们恢复劳动力,为群众脱贫增收、摆脱贫困创造条件。从2016年起,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贫困人口门诊和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给予减免,大幅降低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比例。建立健全县、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居民健康状况;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县居民健康、卫生资源、公共卫生均等化、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州平均水平;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复评验收通过,县中藏医院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123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l0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的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人均期望寿命接近全州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三、进度安排 

  2016年起,按照省、州要求,对贫困人口新农合实行差别化补偿。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将18种慢性病和25种重特大疾病纳入门诊补偿。患者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总额的70%报销,慢性病封顶线为3000//年,重特大疾病取消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总额不超过当年封顶线15万元。到2017年,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藏)医能力明显提升,全县居民享受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卫生指标与全州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县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复评,开展远程会诊医疗服务;县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覆盖率达到70%;县级中医藏医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38%以上;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力争下降至12‰以下,基本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6%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州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较2015年下降5%。 

  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状况全面改善,主要卫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州平均水平。卫生计生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接近全州平均水平,卫生计生队伍总量大幅提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与全州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等素质明显提升。力争县中藏医院达到二级乙等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按要求设置完整的业务科室;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远程会诊医疗服务;县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覆盖率达到75%;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全州平均水平左右。 

  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和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托县民政和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标示,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对贫困人口实行“十免三补助”,并将建卡的贫困人口数据导入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用于贫困人口就诊的精准识别、管理、费用结算等。充分发挥卫生信息平台作用,实现全县内医疗机构间人口数据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并实现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人文关怀,确保每一名贫困人口得到及时、高效、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2.落实贫困人口“十免三补助”。积极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对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和院内会诊费。依托现有中央、省级、州级、县级专项项目资金,将贫困人口优先纳入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义务巡诊服务、健康体检服务、药物治疗包虫病、大骨节病患者等项目,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1/人给予补助,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500/人标准给予补助,对特殊病种患者给予门诊补助 

  “十免”: 

  1免收贫困患者一般诊疗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县级及以下政府办医疗机构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一般诊查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 

  2)免收贫困患者院内会诊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县级及以下政府办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院内会诊费。 

  3)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依托现有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贫困人口优先纳入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解决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白内障致盲问题。 

  4)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依托现有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贫困艾滋病患者纳入免费抗病毒治疗,患者可到县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抗病毒定点医疗机构,服用免费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 

  5)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严重精神障碍健康管理服务 

  6)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每年免费实施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利用卫生发展十年行动专项资金为县妇幼保健院配备越野型孕产妇急救转运车,畅通孕产妇和危重婴儿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7)免费提供义务巡诊服务。建立完善义诊巡诊常态化管理机制,以边远乡镇(村)、寺庙等为重点每年或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义务巡诊工作,向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重特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重点人群倾斜,义诊巡诊覆盖所有贫困人口。 

  8)免费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建立完善全民健康体检长效机制,成立黑水县体检中心,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状况,分年龄段,每年持续开展体检工作。同时整合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健全全民健康档案。 

  9)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对全县发现确诊的包虫病患者纳入免费药物治疗。 

  10)免费药物治疗大骨节病患者。对全县发现确诊的大骨节病患者纳入免费药物治疗。 

  “三补助”: 

  1对包虫病手术治疗患者给予补助。对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补助,其中包括病人及家属交通补贴1200元、病人筛查费300元、外科手术费1.8万元、术后康复管理费5500元。 

  2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对农村户籍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给予500元/人补助。 

  3)对特殊病种患者给予门诊补助。贫困户中患有重大疾病的住院患者给予特殊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在年底资金有结余的情况下,按比例再次给予补偿。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将18种慢性病和25种重特大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总额的70%报销,慢性病封顶线为3000//年,重特大疾病取消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总额不超过全年封顶线15万元。 

  3.参合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对符合住院条件的贫困人口患者办理住院时,无须缴纳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患者与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有关协议,并将医保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交由医疗机构代为保管。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协议书、患者有关证件及其他资料等与医保、新农合、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剩余部分由患者支付。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相关证件。对需长期住院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患者,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对恶意逃费患者,今后不再享受先诊疗后结算诊疗服务。 

  4.提高贫困人口参合率和筹资标准。根据国家、省、州新农合政策部署,民政和扶贫移民局要全面落实医疗救助资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力争到2018年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5.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州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推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住院费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2016年底前,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患者自付项目费用占比进一步降低。 

  6.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会同发改、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调整完善与医保(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而逐年增加。同时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的平稳过渡。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全力推进大病保险覆盖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开展理赔工作;力争2020年大病保险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将大病保险补偿对象的实际补偿比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卫生计生局配合大病保险承办公司、民政和扶贫移民局等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大病补偿、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基本补偿的“一站式”服务。 

  7.加快推进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覆盖面。按照省、州要求推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2016年全面实现县域内新农合门诊、住院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8.医疗机构承担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负责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抢救,对贫困人口患疑难复杂疾病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会诊和指导申请,必要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县医院要积极协调上级医院通过远程网络会诊方式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开具检查检验单,对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外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约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二)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严重精神障碍健康管理服务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5元以上。 

  2.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2016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1%2017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3%2018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2019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7%;到202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9%。到2020年,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持续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2%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3%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力争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8%以下。积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升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农村户籍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给予500元/人补助。结合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积极争取政策,力争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 

  4.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每年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和阳性孕妇及所生儿童相关干预随访等服务,建立和落实“人盯人”机制,对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采取一对一的全程管理,专人负责落实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各项干预措施,切实降低重大传染病对母婴健康的危害。 

  5.开展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和对口支援。按照四川省第二周期提高民族地区31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项目,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积极与对口支援(市)县衔接,通过技术支援、进修培训、巡回医疗等形式,加快提升我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6.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开展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乙等”等级评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传染病监测能力和水平。到2016年,县疾控中心通过等级评审。认真开展传染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病例,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疫情,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到2017年底,传染病发病率较2015年降低5%。到2020年底,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接近全州平均水平,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AFP病例和麻疹病例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实施查漏补种或补充免疫,巩固无脊灰状态。及时有效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预防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及时掌握人群免疫状况,科学指导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开展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不断提高接种率,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逐年上升,2016-2020年,分别达到92.5%94%95.5%97%98% 

  8.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一是加强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健全医防结合服务体系,扩大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病人治疗质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群众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到2020年底,全县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随访检测比达到80%,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二是加强结核病防治。开展结核病预防、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逐步提高结核病实验室痰培养及药敏工作检测能力。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到2020年底,全县结核病报告发病率较2015年下降20%,报告发病患者数控制在24人以内。三是加强大骨节病防治。完善病情监测网络体系,开展大骨节病监测和评价、健康教育、现症病人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及能力建设;继续对患者实施对症治疗,切实加强病情监测、治疗、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按照WST2 07诊断判定标准,对现有13个乡镇55个村,其中轻度病人328人、中度病人40人、重度病人12人,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和痛苦。四是加强包虫病综合防治。扩大人群查病范围,对612岁儿童进行监测。加强病人治疗和管理,为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规范药物治疗,动员符合手术指征病人接受外科手术治疗并给予补助。强化传染源犬只管理和驱虫,以村为单位,对所有犬只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改变不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到2020年底,达到包虫病基本防控标准。 

  9.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加强病例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开展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 

  (三)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加快1小时医疗服务圈构建步伐。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中藏医医院)的“龙头”作用,片区中心卫生院枢纽作用,村卫生室为网底作用,构建31小时”医疗服务圈(患者1小时内到达片区中心卫生院就诊,县医院急救人员1小时内到达片区中心卫生院,重病患者1小时内能转诊至县医院),为城乡提供快速、优质、高效的急诊急救和大病救治服务。  

  2.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为知木林乡中心卫生院、维古中心卫生院和西尔中心卫生院共配备3台救护车,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成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4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级乙等”标准。统筹安排职工周转房建设,逐步改善职工生活待遇和住房条件。增加乡镇卫生院开展服务项目数。为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配备中藏医、康复诊疗设备,建设中藏医药特色诊疗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藏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l0项,每个村卫生室开展中藏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3.稳步推进县级医疗机构提标创等。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加快推进县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和中藏医院,县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通过复评,县疾控中心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县中藏医院达到“二级乙等”标准 

  4.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预防、治疗、康复“三结合”,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立足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原病康复治疗服务需求,统筹区域内康复医疗资源,以提升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为主,注重发挥中、藏、西医特色和优势,加快构建分层级、分阶段的县、乡、村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原病和残疾医疗康复能力。 

  5.深化内江黑水对口支援工作。抓住内江市对口支援黑水县契机,加强协作交流,稳步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根据省卫计委规定,省、市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我县将积极争取省、市对口支援单位,派出更多优秀人员到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帮助和指导。县级医疗机构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需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需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3个月,稳步提升乡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到2016年,通过招聘、调剂等方式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加强村医服务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乡招村用”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蹲点等方式提升村医服务水平。 

  6.全面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贫困家庭“一对一”帮扶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与辖区内贫困人口家庭“一对一”医疗帮扶机制,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疾病发生状况,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作用,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管理率,降低慢性病患者因贫发生大病的机率,及时引导贫困人口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四)实施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着力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单位空岗补员力度。根据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核准岗位总量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实施民族地区专项引进计划。2020年底前,计划招聘25名“阳光天使”医学类大学毕业生、招聘5名执业(助理)医师、10名公共卫生人才。 

  2.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开展规范化培训。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个乡镇全科医生数达到l人以上。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县医院每年安排2人、中心卫生院每年安排l人到省内及对口支援医院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强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标要求,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县、乡医务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 

  3.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2020年,每千人口力争配备0.5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 

  (五)大力实施生育优质服务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对重点乡()、重点村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逐步提高报酬待遇,加强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其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等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确保流动人口信息清楚、行踪明确。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在流入人口集中地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化机制。持续推进区域协作,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加强协会建设,探索向社会群团组织购买服务新机制。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开发研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资金筹措 

  20162020年共需筹资6371万元(详见附表1:黑水县2016-2020年卫生计生扶贫建设项目明细表)。分年度预算筹资情况为:20161401万元,20171220万元,20181400万元,2019650万元,20201700万元。分类别预算筹资情况为:土建项目5858万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513万元(详见附表2水县2016-2020年卫生计生扶贫项目资金明细表)。

  六、责任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政府统筹、卫生计生部门抓落实的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牵头制定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统筹相关实施、监管工作,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卫生扶贫。基层相关卫生计生机构具体承担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年初订计划、年中抓实施、年底作总结,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政策倾斜。健全财政补偿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对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项目予以特殊支持,落实配套资金。县卫生计生局要积极争取卫生计生扶贫项目。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要统筹本级项目、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用于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医疗卫生计生扶贫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把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建立定期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解决医疗卫生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性和分年度任务的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健康传播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深入宣传好的模式和成功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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