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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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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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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序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815号)文件精神,举全县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创新贫困县脱贫资金筹集整合使用机制。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强化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自主权,按照省负总责、各市、州推动、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黑水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编制原则 

  1.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立足实际,制定县域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涉农项目投入的方向、资金整合有效方式和工作机制,引导各类要素向重点区域、重点扶贫项目和脱贫村集聚。 

  2. 集中统筹,整合使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当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用好用活扶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按照畜水统配,精准发力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将所有涉农资金除政策明文规定不纳入整合部分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集中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3.持续推进,确保成效。保持项目整合的连续性,保证项目实施的连贯性,推进项目区域可持续发展。同时,调动贫困乡村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鼓励群众自筹资金发展生产。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制定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围绕2018年度27个贫困村(含20177个贫困村)退出,20个非贫困村,799户、2691人脱贫攻坚任务,以年度脱贫对象为主战场,深入实施“八个一批”,加快推进“十大行动”,认真落实22个扶贫专项,达到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集体经济年人均收入10元以上,有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一低五有”的目标。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以上,贫困户脱贫“不愁吃”“不愁穿”,有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有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四个好”的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村退出、户脱贫”的目标任务。 

  二、项目建设目标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与《2018年黑水县脱贫攻坚规划》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贫困人口,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资金整合目标 

  结合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测算,对照2018年度目标任务,确定资金整合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增强县域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资金整合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农村公路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等七类。 

  二是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县级收到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后,按程序报批后须在30日内下达各单位。 

  二、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是有效衔接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二是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即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用途)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原则上不再一个项目编制一个方案。已下达到县的2018年涉农资金,由其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每个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三是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项目储备,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一是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二是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三是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贫困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四是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农业担保、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四、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监督员、村“两委”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贫困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三是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县政府门户网站、黑水宣传、黑水电视台等媒体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贫困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施多元监督检查,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优势,让其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2018年黑水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脱贫攻坚项目将工作举措细化为各类脱贫项目,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瓶颈问题,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民生改善项目等。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村组道路,生产便道,入户路、庭院建设,水利建设4类项目,共计104个。其中村组道路26个,入户道路、庭院建设项目74个,生产便道4个,水利项目4个(水利工程2个、安全饮用水2个)。 

  (一)农村交通。实施56个农村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生产便道等项目。 

  1.实施地点。12个乡镇,26个村实施村组道路建设;涉及2018年脱贫任务村和“回头看、回头帮”实施入户道、庭院建设项目;在4个乡镇,4个村实施生产便道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和维修村组道路182.953公里,村组道路3.5米宽,18厘米厚。特殊路段不低于3.0米,条件允许路段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出,错车道及路面宽达6.5米,长20米。新建入户道72.608公里,入户道1.5米宽,15厘米厚;新建生产便道12.06公里,生产便道2.5米宽。 

  3.建设标准。村组水泥路只建路面不建设路基,路基在原路基基础上适当开挖加宽,在特殊困难路段改弯、降坡,并采用碾压,已提高路基强度,碾压后砂垫层厚度不低于8厘米,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后c30混泥土路面,路宽4.0米,路面宽度3.5米,在特殊特殊路段不低于3.0米,条件允许路段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出,错车道及路面宽达6.5米,长20米(其渐宽段10米),特殊路段无法设置外。入户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硬化至户,路面要求1.5米宽,15厘米厚。生产便道是建设在种植业、养殖业基地的生产性通道,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标准2.5米宽,泥结石路面。 

  4.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0184月启动实施,11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内容、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生产便道等建设项目4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进场施工。710月进行项目施工,11月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完善项目资料和报账程序。 

  5.项目效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十三五”提出的“畅出口、强骨架、治网络”交通建设思路,以《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脱贫任务村、贫困户为主要对象,项目建成后起到连片扶贫和插花扶贫、整村推进和精准到村的作用。解决农牧民出行难的有效途径,改变农村公路晴通雨阻的现状。项目建成后将是本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和经济腾飞的重要里程碑,激发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脱贫奔康的积极性。改善群众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保证,改善沿线村寨交通条件促进外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沟域经济和乡村一体化建设步伐,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小城镇建设创造一定条件,对改善群众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交通保障;生产便道建设降低农牧民生产成本,运输成本。入户道建设、庭院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牧民感受政策的优越性和一颗感恩的心。 

  (二)水利工程建设。 

  1.实施地点。2018年减贫47个减贫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23个村,进行安全饮用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在123个村,4个社区建设水毁堤防和灌溉用水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和内容。对原有安全饮用水进行巩固提升工程;水毁堤防修复150米,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工程,135个河段设置公益性岗位。 

  3.建设标准。对原有损毁安全饮用水工程进行维修加固和更换管道,原则不新建,水毁堤防进行修复。 

  4.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拟于20184月启动实施,11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内容、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生产便道等建设项目4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进场施工。710月进行项目施工,11月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完善项目资料和报账程序。 

  5.项目效益。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的难题;切实保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安全饮用水工程实施后,能覆盖60个村9125人的人畜用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比较明显,能改善农村生活用水条件和饮用水的质量,从根本上消除项目区多年由于饮用高氟水、苦咸水及污染水对居民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后,可改善灌溉面积850亩,充分体现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精神,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后,可为灌区农作物及时解决旱涝灾情提供保证,对改善灌区灌溉、排涝、生活条件,增加农作物单产,提高农民收入有重要的意义,具有较好的国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涉及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乡村实施建设项目。 

  (一)种植业。 

  1.实施地点。涉及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种植花椒、大蒜、青红脆李、蔬菜和配套基础设施设备。 

  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种植花椒3180亩、建设大蒜加工厂房和配套实施。采购马铃薯和蔬菜种子,采购青脆李苗木、购买地膜等配套设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直供港澳基地项目:购买围栏、防控、冷库、苗木采购、枣园灌溉、引进新品种、品牌建设等建设项目。 

  3.建设标准。紧盯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贫困人口,按照“沟域经济”发展规划,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坚持“抓示范、强主体、聚要素、活沟域、增效益、上台阶”的农业发展标准,以“建基地、搞加工,做集配、创品牌、育主体、强安全”为工作重点,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改善贫困村农业生产条件,加大新品种试验推广,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养适度规模化,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巩固已退出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成果,实现沟域产业融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筑牢产业基础。 

  4.项目建设进度。 

  1)特色水果、核桃、花椒。3月完成土地整理,苗木种植;4-6月进行苗木施肥和管理及核桃高接换优;7-9月田间管理及销售;10-12月果树整形修剪。 

  2)高山特菜。2月底完成育苗温室建设,3月初完成育苗;4月底-5月初完成蔬菜种植;6-10月加强基地管理和蔬菜销售。              

  3生态蔬菜。3月完成土地整理,4月完成种植,5-9月田间管理。9-10月收获销售。 

  5.项目建设效益。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贫困人口,按照“沟域经济”发展规划,围绕“六大”主导产业种植业建设项目实施调整产业结构,有助于贫困户脱贫增收致富。传统经济结构向经济性产业转变。 

  (二)养殖业。 

  1.实施地点。2018年减贫21个贫困村建设21个集体经济项目,减贫任务21个村到户养殖牦牛、山羊、黄牛、藏香猪、凤尾鸡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生猪养殖产业47个脱贫任务村投发展生猪2827头(到户2585头,村集体经济242头),涉及28个村;回头看、回头帮发展生猪1006头(到户100,发展凤尾鸡17620只,其中47个脱贫村发展凤尾鸡12710只(到户12710只)涉及47个村;回头看、回头帮发展凤尾鸡4910只(到户4910只)涉及18个村。二是黑水中蜂产业发展黑水中蜂1203群,其中47个贫困村发展黑水中蜂860群(到户560群,村集体经济300群)涉及13个村;回头看、回头帮发展黑水中蜂343群(到户343群),涉及1个村。三是其它产业发展牛1478头,其中47个脱贫村发展牛1442头(到户342头,村集体经济1100头),涉及21个村;回头看、回头帮发展牛36头(到户36户)。四是集体经济按照全县沟域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猪、鸡、蜂三大产业养殖适宜区布局,合理调整养殖品种及数量,47个脱贫村发展集体经济22个均为养殖业,其中发展村集体经济养殖牛、养蜂的17个、发展规模达1100头、300群,养殖猪的2个、发展规模242头,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让农户都能享受到村集体经济带来的效益,并依靠产业脱贫致富。五是基础设施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道路47.06公里,灌溉8423亩,圈舍3350平方米,暖棚98户),其中47个脱贫村(生产道路46.06公里,灌溉8423亩,圈舍3040平方米,暖棚48户)涉及30个脱贫村;回头看、回头帮(生产道路1公里;圈舍310平方米;暖棚50户)。 

  3.时间进度安排 

  1)藏香猪、凤尾鸡。1月完成种猪、种鸡选育、防疫驱虫、拟定繁育计划;2-8月繁育、孵化供种,指导贫困村、户新建圈舍,发展养殖;9-12月指导生产,有计划出栏。 

  2)黑水中蜂。1月,制定繁育计划和设备采购计划,2-3月完成种群组建,紧脾育王、采购蜂箱、巢础等繁育设施;4-8月繁育及供种,指导贫困村、户新建养殖场、点,指导农户发展生产(摇蜜、过滤等),9月秋繁。 

  3)产地初加工。1-3月规划农产品初加工点,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4-9月土建、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其中:6-10月蔬菜、水果分级、分拣、包装、销售;6-12月畜禽产品屠宰、分割(中蜂蜜摇蜜、过滤)、冷链、包装、销售。 

  4)基础设施。1-2月编制规划方案,3月设计、财评等前期工作,4月初开展招投标工作,4月底-5月初开工建设,6-8月开展工程建设,9月组织验收,开展结算、决算,10-12月汇总资料,报账。 

  5)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6期,其中:第一期,在2-3月进行土地整理和特色水果、核桃定植培训;第二期在3月至4月进行中蜂、凤尾鸡、藏香猪养殖和早实核桃、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第三期,在5月进行生态蔬菜、中药材田间管理培训;第四期和第五期,在6月进行种养殖初加工培训各1期;第六期在10月进行果树越冬管理和畜禽防疫驱虫、出栏培训。 

  4.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农业产业扶贫是帮助贫困村、户脱贫的突破口,是确保贫困村、户脱贫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贫困户脱贫不返贫的最有效方法。也可使我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还可使特色水果、生态蔬菜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同时对全县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增加农民收入寻求一个稳定门路。预计2018年通过产业扶贫,产业培训覆盖47个脱贫村802户农户,及回头看(帮)培养种养殖户500户,受益群众1600人。 

  2)经济效益。通过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撬动,六大产业实现产值13.42亿元,经初步测算,通过产业带动,全县农牧民户均增收6470元,人均增收2588元。 

  3)生态效益。发展生态效益农业,通过养殖小家畜禽,粪便过腹还田用于生态蔬菜、道地药材和林果地,减少养殖业的面源污染。中蜂养殖更是节能环保型产业,为植物的传花授粉和多样性作出贡献,六大产业的发展不仅解决我县广大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对于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及稳定藏区,增进民族团结、发展、繁荣、振兴地方民族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新村建设项目 

  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维修加固29个村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建设;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个。 

  1.实施地点。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按照“四好村”建设标准,查漏补缺。配套完善功能。 

  3.时间进度。项目拟于20184月启动实施,4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进场施工。710月进行项目施工,11月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完善项目资料和报账程序。 

  4.项目效益。该项目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主要表现社会效益,该项目建成后涉及2018年减贫47任务村(其中27个贫困村和20个非贫困村)及“回头看、回头帮”村的人民群众,更加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服务工作上台阶;将构建和谐文明社会,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群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18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14,075.76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 

  (一)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9,676.17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具体是:农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5,304.00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入户道、庭院建设项目3,113.17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生产便道等建设项目165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水利工程建设1,094.00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 

  (二)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3,238.59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具体是:养猪业1,725.00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养殖业1,315.59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 

  (三)民生工程类。计划投资1,161.00万元,资金来源:整合2018年涉农资金。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8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4,075.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22.12万元;省级资金4,955.05万元;州级资金298.59万元;县级资金1800.00万元。 

  (一)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7,022.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52.12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00万元,车辆购置税资金3,970.00万元。 

  (二)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4,955.0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153.05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21.00万元,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资金925.00万元,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1678.00万元;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资金300.0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50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0.00万元;三州开发资金278.00万元。 

  (三)计划整合州级财政涉农资金298.59万元。资金来源: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县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18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专项扶贫资金。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打造组织管理平台 

  为强化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金整合、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奖惩兑现等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脱贫办,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乡镇涉农项目整合和脱贫攻坚区域实施计划的汇总、确定、批复,上下沟通,部门联络,督促检查,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协调,逐级建立组织管理平台,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运行。 

  二、科学规划,打造源头整合平台 

  以各乡镇为单位,坚持科学规划,建立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机制。明确项目布局、重点投向、实施年度,分年度分区域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方案。同时,编制详细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作为落实建设任务、组织项目、安排资金的依据。县乡政府之间、县级部门之间要做好沟通配合,共同强化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打造源头整合平台,确保方案对接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统筹建设,打造项目运作平台 

  项目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统筹实施,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县脱贫办要建立信息录入和监控调度机制,确保扶持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每2个月进行一次调度跟踪。在项目整合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五个不变”,即项目资金性质不变,确保涉农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发展上,不能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用途不变,资金整合前属那种用途就投向那个领域;实施主体不变,明确各乡镇为项目实施的主体;主管部门不变,谁主管、谁负责,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检查验收标准不变,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州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验收。 

  四、严格管理,打造资金监管平台 

  严格执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监督跟踪制和绩效考评制。按照“既推进整合,又加强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进“阳光操作”,不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的整合方式方法,探索完善涉农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要严格考核奖惩,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以整合为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要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整合资金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效果显著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黑水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黑水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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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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